
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大型文件检验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大型文件检验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大型文件检验仪采购项目已经获得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安保复〔2022〕95号)的批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大型文件检验仪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49万元。
3.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项目需求
1.项目需求: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大型文件检验仪采购项目,具体需要供应的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设备参数》。
2.服务期限:无
3.供货要求:在接到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或用户需要时供货),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最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提供(2019年~2021)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1年的新公司或暂不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的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也可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54号406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5.2条指定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3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54号406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09时30分。
5.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园南路54号406办公室。
6.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安保(集团)公示栏及官方网站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5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老师 13368719057